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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掷石头”到“握手言和”,检察调解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字号:    】        时间:2025-09-08      

  

         一场因农田赔偿引发的亲属冲突,一块掷出的木板,一次积怨多年的爆发……检察官三次进村调解,多方力量协同介入,最终促成刑事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智慧与司法温度。 

  案情回溯:农田纠纷引发亲属冲突  

  2025年3月,宜来高速施工项目引发的农田损害赔偿问题,成为王某与谭某(系妯娌关系)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王某因自家农田受损赔偿问题长期未获解决,前往阻止施工人员在谭某农田作业,双方情绪激动,从口角争执逐步升级为肢体冲突,各自拾取地面石块互掷(未击中)。

  随后,谭某持木棍冲向王某,王某以木板掷击,致谭某鼻部受伤。经鉴定,谭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履职:三步工作法化纠纷解心结  

  (一)细致审查,于根源处定方向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从案头走向田间地头”,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走访村委会、镇政府、高速项目部、派出所等多个相关单位,检察官不仅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实证据,还深入了解到矛盾背后存在的历史积怨和现实困境。

  检察官发现,本案并非简单的突发性冲突,而是源于高速公路施工导致的农田损害赔偿问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加之双方当事人沟通不畅、怨气积累,最终导致亲情关系破裂并引发刑事案件。

  基于此,检察机关明确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作为本案办理的首要目标,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方调解,于情法间寻平衡  

  鉴于案件当事人系亲属关系,且纠纷源于民间矛盾,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主动联合镇党委、派出所、村委会等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先后三次深入村组开展现场调解。

  检察官从法、理、情多维度入手,一方面深入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法律制度,明确法律责任边界;另一方面积极协调高速公路项目部就农田损害赔偿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纾解矛盾症结。

  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赔偿问题,最终促成王某真诚悔罪、赔礼道歉,并主动赔偿谭某经济损失1.4万元,谭某也表示谅解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三)公开听证,于阳光下赢公信  

  为切实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村委会代表等多方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刑事和解全过程,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典型意义:小案大作为,履职显担当  

  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修复了受损亲属关系,是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的生动实践。

  检察官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贯穿办案始终,通过细致审查厘清纠纷根源、多方联动促进矛盾化解、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展现了检察履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为与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