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发布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五峰后河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5月6日,刘某某、匡某某为补贴家用,商议到山中采伐药材金钱草贩卖,遂驾驶车辆至五峰后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界碑处,在附近的北风垭林场采伐药材。后被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公安机关现场扣押七叶一枝花45株,金钱草218株。经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研究所鉴定,二人采伐的七叶一枝花44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藜芦科重楼属,华重楼;1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藜芦科重楼属,狭叶重楼。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起案件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梳理同类案件,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推动流域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