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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及时 “助”到位

【字号:    】        时间:2025-05-13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度过当前的难关,孩子在您们的帮助和开导下,生活和学习渐渐步入正轨。”近日,被救助人谭某某的母亲再次见到回访检察官仍然难掩激动。

  去年10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被害人谭某某在案件发生后遭受身心伤害。办案检察官核查了解到,谭某某系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其常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谭某某遭受侵害后受到精神损害,患上了抑郁症,出现自伤自残行为,先后多次住院治疗,大额的治疗费用导致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办案部门遂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经过审查后认为谭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为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今年3月初,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发放至其母亲手中。

   因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且为重组家庭,为做好司法救助金的监管工作,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我院与其母亲签订《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承诺书》,确保救助金用于申请人的生活、学习、医疗,并同时要求其做好资金使用记录,以便后续监管。同时,我院积极协调妇联等部门,对谭某某定期进行心理疏导及回访,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综合帮扶模式,帮助谭某某早日走出阴霾。


  司法救助是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温度、体现人文关怀的“民心工程”。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持续跟进司法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状况,做细做实国家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