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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评议关键少数出庭公诉的 无罪辩护示范庭!

【字号:    】        时间:2025-04-14      

  “我觉得公诉人对伪造拖车资料与拖走抵押车的关系答辩简炼、精准”,“我觉得公诉人的普通话还不够标准”……此起彼伏的评议声传来,以提升庭审指控能力的评议会正在五峰院会议室召开,此次评议的案件为该院副检察长万志高出庭公诉的一件无罪辩护案件。

案情从一天清晨说起:晨雾未散,五峰县城的街道上已传来拖车的轰鸣声:2023年9月2日清晨,一辆拖车缓缓驶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车斗里载着一辆三菱越野车——这本应属于江某的车辆,此刻却在一份份伪造的合同文书加持下,被贴上了“合法拖运”的标签。当这辆抵押车跨越千里抵达四川南充时,一张精心编织的盗窃网络正悄然浮出水面。

“合法外衣”下的盗窃迷局

时间倒回至2021年冬,江某以158,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尚未结清银行抵押款的三菱牌越野车。2023年9月1日,张某、姚某等人受王某某委托抵达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欲拖运该抵押车,因拖车手续不齐备未能完成。2023年9月2日,张某为获得拖车酬劳,便请托张某某联系债权人出具拖车手续。王某某在旁得知后,表示可以提供拖车手续材料。张某某遂将张某、王某某拉进微信群洽谈,王某某表示能够提供拖车手续材料,以15000元价格委托张某拖走该抵押车。王某某请人制作虚假贷款合同、结清证明并提供给张某,张某将该抵押车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拖运至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之后,王某某向张某补充提供了一份虚假委托拖车书,张某催促王某某取走该抵押车并支付委托拖车费用,王某某担心案发一直未去。

证据链上的“针脚”检察官的破局之战

张某在案发现场故意留下手机号码——这个细节成为案件的伏笔。“我只是按手续办事,有手续我就能拖车。”面对警方讯问,张某辩解道。当检察官翻开卷宗,这些供述像一根丝线,牵出了隐藏在行业规则暗处的犯罪网络。

“车辆实际控制权转移的临界点在哪里?”检察官办公室里,办案人员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展开头脑风暴。传统盗窃案件中,物品转移是关键,而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控制权的转移隐藏在一份份伪造文书的背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官引导警方调取了跨越三省的电子数据,梳理出资金流向的异常脉络。在堆积如山的卷宗里,一份被忽视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突破口——王某某与张某的对话中,“手续办好就能拖车”的字眼反复出现。结合自行补充侦查的二手车行业“谁提供拖车手续即意味着委托拖车,享有控制权”的行业规则,检察官最终锁定证据链上的关键“针脚”:王某某伪造的不仅是文书,更是对车辆控制权的非法篡夺。王某某的供述,张某、张某某的证言也印证了该事实。

同时,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排除非法供述,对张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通过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交锋无罪辩护背后的真相

法庭上,辩护人紧扣“无盗窃故意,只是伪造合同”展开激烈辩护:“被告仅是履行行业惯例,何来犯罪意图?”公诉席上,分管检察长作为公诉人沉稳开示证据:从王某某的供述,张某、张某某的证言,委托拖车的微信聊天记录,再到被害人江某对车辆所有权的持续主张,每一份证据都在无声诉说真相。“当行业规则被恶意利用时,司法必须划清界限。”公诉意见书掷地有声。合议庭最终采纳全部指控,王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旁听席上,江某紧握的双手终于松开——这不仅是一场胜诉,更是对行业灰色地带的庄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