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去年2月,付某某、张某某、任某某3名农民工跟随劳务分包人李某某前往荆州从事建筑工程拆模工作,承诺工期结束后结清所有劳务工资。承诺期满后,李某某未足额支付3人的劳务报酬,付某某等3人为追讨报酬奔波了1年多,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向五峰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寻求法律帮助。
五峰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支持起诉程序,联系付某某等3位申请人,倾听其心声,安抚其情绪,指导他们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向李某某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李某某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只因工程亏损,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据此情况,五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积极联系,对接案情,尽最大可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五峰县检察院持续跟进,参与县总工会组织的调解,联合工会调解员、申请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等向双方当事人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在调解现场,检察官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阐明了付某某、任某某、张某某存在的困难,并就支付方案与被告李某某进行沟通,最后在双方当事人都表示理解的基础上成功促成达成和解,五峰县法院对和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一个个小家庭的幸福冷暖,更关系民生保障大计。下一步,五峰县检察院将与五峰县总工会构建“检察+工会”协作机制,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为契机,依托“检察+工会”平台,深入落实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依法讨薪,让人民群众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