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绿色资源、水能资源、生态旅游资源丰富;2001年被命名为“中国茶叶之乡”,现已创出国家名牌产品“采花毛尖”。1978年7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座落于五峰山下、天池河畔。2015年11月,因县城搬迁,办公地址迁至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2号;2019年7月,根据省委编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鄂编文〔2019〕19号)文件精神,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后,设置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内设机构并沿用至今。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办好案件、建好队伍、造好环境”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职尽责,服务县域发展,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2010年4月,被宜昌市委市政府授予“公务员集体二等功”;2012年12月,被湖北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2016年8月,被宜昌市委市政府授予“公务员集体二等功”。
【本院领导】
史德华 党组书记、检察长
梁永培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高家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万志高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 军 副检察长
【机构设置】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政治部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司法警察大队